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30

安政办〔202412号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安丘市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丘市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为更好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高质量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加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建设农业强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字2023〕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潍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锚定“拼经济拼发展、争一等争第一”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党建统领、四社共建”工作,着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二)发展目标。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市20%以上的耕地,农资仓储能力提高20%,建设供销合作社粮油、农产品、农资应急保障基地1处,县镇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点达到120处,不断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

1.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通过增资扩股和转型升级,培育有掌控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完善为农服务中心综合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社有企业龙头带动、为农服务中心搭建平台、基层供销社参与的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6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营主体达到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加快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全面落实《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党建统领、四社共建”工作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潍办字〔2023〕16号)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统领作用和供销合作社的服务优势,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坚持因地制宜推广大田作物“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托管服务模式,整合土地、集中连片、规模种植,通过“保底收益+盈余分红”分配机制,实现农民和村集体持续增收坚持创新发展,积极探索推广林果蔬菜等经济作物“全程技术指导+关键环节托管”模式,助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2026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基地达到3000亩,示范带动全市耕地托管8万亩以上,实施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等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40万亩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3.完善规模化经营服务保障机制。实施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创新服务方式,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有关镇街区统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配套、粮食高产创建等项目支持供销合作社集中托管服务的农业片区建设。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质,在产粮大镇积极推广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因地制宜创新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优化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做到“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监管局、各镇街区

4.扎实推进“党建统领、四社共建”工作。深化“党建统领、四社共建”工程,围绕全市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探索组建经营乡村公司,创新推行“运营公司+”模式,将今后三年分别确定为“党建统领、四社共建”攻坚年、提升年、强化年,逐年分解任务目标。成立市级“党建统领、四社共建”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为推进“党建统领、四社共建”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到2026年新建“党建统领、四社共建”示范点30处,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市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区)   

5.培育壮大基层供销社。推动基层供销社与社区(村)等开展“四社共建”,鼓励基层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合作成立村级供销合作社,联合开展为农服务。要大力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固强补弱,利用3年时间,改造提升5处薄弱基层供销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二)着力加快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1.推动县域流通服务网络转型升级。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度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和流通示范县建设,培育日用品、农资、农产品、快递配送龙头企业1家。构建县域综合集配中心、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社连锁化、立体式、综合性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落实相关领域优惠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放心农产品进社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工作,搭建便民服务综合平台。支持供销社加强与邮政、“三通一达”等快递企业市场化合作,实现资源共享、统仓共配。(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邮政公司

2.加强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积极开展供销合作社农资保供稳价工作,建设区域性农资仓配应急保障基地1处、乡镇农资服务站12处。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扩大仓储能力,参与政策性农资储备工作。鼓励农资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直供,打造1小时农资配送服务圈。推动农资流通企业向综合服务转型,拓展服务范围,实施“绿色农资”行动,促进肥药“双减”。(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畅通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改造农产品主产区、主销区、集散地市场,参与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运营管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重大项目,支撑构建绿色高效的全链条农产品冷链物流网。布局建设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田头保鲜仓,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水平。加快发展“供销·大厨房”、预制菜产业等重点项目,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到2026年,培育预制菜企业1家,“供销·大厨房”项目2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公司、市供销社)

4.布局建设重要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和储备体系。按照“平时运营、应急保供、平急两用”原则,在全市布局建设1处重要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各镇街区牵头,研究确定本地重要农产品储备的种类、规模,制定补助标准,落实补助政策,强化支持保障。积极参与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探索构建重要农产品应急储备体系,建立轮换运营机制,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到2026年,供销社粮食应急保供网点达到10处以上。(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各镇街区

(三)着力做大做强社有企业

1.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按照社企分开要求,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分类推进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社有企业依法享受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股权转让、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等方面按照规定减免相关税费。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并运营投资运营平台。支持社有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给予特别激励。(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国资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培育壮大社有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为农服务骨干龙头企业,社有企业加强与上级社龙头企业联合合作,鼓励社有企业与系统外实力雄厚、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开展合作,拓展服务领域。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监管局)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扎实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成立市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半年调度一次落实情况,每年评估一次落实情况。各镇街区要站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切实扛牢扛实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重大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目标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督办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市供销社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供销社,各镇街区

)加强政策集成。要整合相关领域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基层供销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深化“供银担”服务模式,围绕社有企业、上下游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白名单”制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政策性担保支持,银行配套专项服务产品,提高融资服务精准性和实效性。对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社有资产权属等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解决方案,依法依规落实处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市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

)保护社有资产合法权益。社有资产属于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资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违法违规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征用、征收社有资产要按有关规定合理补偿或等值调剂。着眼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按照“一宗一策”“一地一案”原则,推进社有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按规定优先用于供销合作社项目建设和遗留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局

)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供销合作社要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坚持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强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推进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建设,配齐配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

 

附件: 1.安丘市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2.安丘市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安丘市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为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任务落地落实,成立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炳刚    市农安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长:董虎虎    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

                王晓强    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员:鞠振海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党委书记

               宿桂梅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振杰    社保中心党总支委员、副主任 

               邰庆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顺明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邰庆会    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副主任

               周江美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淑杰    市应急管理党委委员、地震监测中心主任

               刘汉成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二级主办

               刘振强    市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希波    市供销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王本起    市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郑建涛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王晓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市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委组织部

配强供销社领导班子,指导供销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党组织的统领作用,支持供销社深入开展“党建统领、四社共建”工作。

二、市发改

支持供销社参与政策性农资储备、粮食应急体系建设,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农资仓配基地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清单;支持供销社社有企业依法享受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对供销社建设区域性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给予支持。

三、市财政局

落实支持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农业保险、政策性农资储备等资金保障;支持供销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社有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市人社局

探索解决供销社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

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统筹存量和新增用地资源,支持供销社建设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区域性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建设

六、市农业农村局

支持供销社参与实施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领办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布局建设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配合推广“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托管服务模式,助力提升为农服务中心功能和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水平;支持供销社社有企业争创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基层供销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

七、市国资局

支持供销社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提供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咨询服务。

八、市商务局

支持供销社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和流通强县建设、搭建便民服务综合平台,落实相关领域政策。

九、市应急局

支持供销社布局建设重要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和储备体系,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十、市市场监管局

支持供销社高质量发展,指导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十一、市金融监管局

协调有关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参与开展“供银担”金融服务,提供金融政策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供销社社有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

十二、市供销社

持续巩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力量,建设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提升为农服务中心功能,领办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托管服务模式,深入开展“党建统领、四社共建”工作,推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托管服务模式;抓好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县镇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点、农资仓储、农产品产销对接、区域性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建设;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基层供销社,指导基层供销社发展。

十三、市邮政公司

支持供销社参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落实相关领域政策。

十四、市税务局

支持供销社社有企业依法享受税费减免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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